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26号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治理法子》已于2004年2月24日经第29次部常务会议会商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执行。
部长 汪光焘
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治理法子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险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全发展,凭据国度有关司法、律例,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本法子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当局依照有关司法、律例划定,通过市场竞争机造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肯定期限和领域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造度。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置、垃圾处置等行业,依法执行特许经营的,合用本法子。
第三条 执行特许经营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法定大局和法式确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掌管全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领导和监监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当局建设主管部门掌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领导和监监工作。
直辖视凝视注县人民敌灾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凭据人民当局的授权(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掌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执行。
第五条 执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该当遵循公开、平正、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准则。
第六条 执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该当对峙合理布局,有效配置资源的准则,激励跨行政区域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共享。
跨行政区域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该当本着有关各方平等协商的准则,共同加强监管。
第七条 参加特许经营权竞标者该当具备以下前提:
。ㄒ唬┮婪ㄗ⒉岬钠笠捣ㄈ;
。ǘ)有相应的注册本钱金和设施、设备;
。ㄈ┯杏帕嫉囊凶市拧⒉普情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ㄋ模┯邢嘤Φ拇右稻陀帕嫉囊导;
。ㄎ澹┯邢嘤κ康募际酢⒉普、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星惺悼尚械木婊;
。ㄆ撸┐λ月衫⒐嬲禄ǖ钠渌疤。
第八条 主管部门该当遵循下列法式选择投资者或者经营者:
。ㄒ唬┨岢鍪姓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报直辖视凝视注县人民当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开颁布招标前提,受理投标;
。ǘ)凭据招标前提,对特许经营权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规划预审,推荐出切合前提的投标候选人;
。ㄈ┳橹郎笪被嵋婪ń衅郎,并经过质询和公开答辩,择优选择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
。ㄋ模┫蛏缁峁局斜炅司,公示功夫不少于20天;
。ㄎ澹┕酒诼,对中标者没有异议的,经直辖视凝视注县人民当局核准,与中标者(以下简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签定特许经营和谈。
第九条 特许经营和谈该当蕴含以下内容:
。ㄒ唬┨匦砭谌荨⑶颉⒘煊蚣坝行谙;
。ǘ)产品和服务尺度;
。ㄈ┘壑岛褪辗鸭蛑倍ú街琛⒊叨纫约暗髡ㄊ;
。ㄋ模┥枋┑娜ㄊ粲氪胫;
。ㄎ澹┥枋┦鼗ず透滤⑿;
。┌踩卫;
。ㄆ撸┞脑嫉1;
。ò耍┨匦砭ǖ闹罩购偷骰;
。ň牛┪ピ荚鹑;
。ㄊ┱榻饩龇绞;
。ㄊ唬┧揭晕Ω迷级ǖ钠渌孪。
第十条 主管部门该当推广下列责任:
。ㄒ唬┬泄夭棵藕怂愫图嗫仄笠党杀,提出价值调整定见;
。ǘ)监督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推广法界说务和和谈书划定的使命;
。ㄈ┒曰竦锰匦砭ǖ钠笠档木蛩阒葱星榭觥⒉泛头务的质量以及安全出产情况进行监督;
。ㄋ模┦芾砉叶曰竦锰匦砭ǖ钠笠档耐端;
。ㄎ澹┫虻本痔峤荒甓忍匦砭喽讲槌惚;
。┰谖<盎蛘呖赡芪<肮怖妗⒐舶踩却刮G榭鱿,一时收受特许经营项目;
。ㄆ撸┖吞冈级ǖ钠渌鹑。
第十一条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该当推广下列责任:
。ㄒ唬┛蒲Ш侠淼卦於┢笠的甓瘸霾⒐└蛩;
。ǘ)依照国度安全出产律例和行业安全出产尺度规范,组织企业安全出产;
。ㄈ┩乒憔吞,为社会提供足量的、切合尺度的产品和服务;
。ㄋ模┙邮苤鞴懿棵哦圆泛头务质量的监督查抄;
。ㄎ澹┌椿ǖ墓Ψ蚪谐志梅⒄构婊⒛甓染蛩恪⒛甓然惚ā⒍禄峋龆ǖ缺ㄖ鞴懿棵诺羌;
。┘忧慷猿霾枋⑸璞傅脑诵惺鼗ず透滤⑿,确保设施无缺;
。ㄆ撸┖吞冈级ǖ钠渌鹑。
第十二条 特许经营期限该当凭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成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第十三条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承担当局公益性指令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当局该当赐与相应的赔偿。
第十四条 在和谈有效期限内,若和谈的内容确需调换的,和谈双方该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定补充和谈。
第十五条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确需调换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该当提前书面奉告主管部门,并经其赞成。
第十六条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主管部门该当依照本法子划定的法式组织招标,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七条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和谈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和谈的,该当提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该当自收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回答。在主管部门赞成解除和谈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障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第十八条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部门该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和谈,取缔其特许经营权,并能够执行一时收受:
。ㄒ唬┥米匀枚伞⒊鲎馓匦砭ǖ;
。ǘ)擅自将所经营的财富进行措置或者抵押的;
。ㄈ┮蛑卫聿簧,产生沉大质量、出产安全变乱的;
。ㄋ模┥米云撇⑿,严沉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ㄎ澹┧痉ā⒙衫蝗莸钠渌形。
第十九条 特许经营权产生调换或者终止时,主管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市政公用产品供给和服务的陆续性与不变性。
第二十条 主管部门该当在特许经营和谈签定后30日内,将和谈报上一级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登记。
第二十一条 在项目运营的过程中,主管部门该当组织专家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评估周期通常不得低于两年,特殊情况下能够执行年度评估。
第二十二条 直辖视凝视注县人民当局有关部门依照有关司法、律例划定的准则和法式,鉴定和监管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值。
第二十三条 未经直辖视凝视注县人民当局核准,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不得擅自破产、歇业。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擅自破产、歇业的,主管部门该当责令其期限更正,或者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推广使命。
第二十四条 主管部门执行监督查抄,不得故障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正常的出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 主管部门该当成立特许经营项主张一时收受应急预案。
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取缔特许经营权并执行一时收受的,必须依照有关司法、律例的划定进行,并召开听证会。
第二十六条社会公家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享有知情权、建议权。
直辖视凝视注县人民当局该当成立社会公家参加机造,保险公家可能对执行特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该当加强对直辖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执行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督查抄,省、自治区人民当局建设主管部门该当加强对视注县人民敌灾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执行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督查抄,实时纠正执行特许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 对以糊弄、贿赂等不正当伎俩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主管部门该当取缔其特许经营权,并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汇报,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媒体等大局向社会公开披露。被取缔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竞标。
第二十九条 主管部门或者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违反和谈的,由不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由对其授权的直辖视凝视注县人民当局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更正,对负重要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罚;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ㄒ唬┎灰婪ㄍ乒慵喽街霸鸹蛘呒喽讲涣,造成严沉后果的;
。ǘ)对不切合法定前提的竞标者授予特许经营权的;
。ㄈ├挠萌ū狗私舞弊的。
第三十一条 本法子自2004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