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储粮林甸直属库产生严沉火警变乱;6月2日,湖南省邵东一煤矿产生爆炸变乱;6月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油罐爆炸;
6月3日,吉林一禽业公司产生火警。频仍产生的沉大责任变乱,一次又一次牵动着社会的神经,面对逝去的性命和损失的财富,我们扼腕沉思。
祸患常极于轻微。沉大安全变乱的产生,通常都是多种成分持久作用和多个缝隙叠加的了局。有一个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令”,对我们反思变乱频发的原因颇有启迪。海恩法令提出:每一路严沉变乱的背后,必然有29起轻微变乱和300起未遂预兆以及1000起变乱隐患。
变乱的产生是量的堆集的了局,再好的技术,再美满的规章,在现实操作中,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把海恩法令中的数据引用到管线工程中来,一个集团的各类管线工程中若是每年有1000个现场焊缝不合格,那就意味着注定会造成一路沉大的安全变乱。
“安全”,从两个层面来看,“安”,没有危险即安;“全”,没出缺点即全。安全无幼事,当一件沉大变乱产生后,我们在处置变乱自身的同时,还要实时对同类问题的变乱征兆和苗头进行排查处置,只有做到防患于未然,安全工作能力真正落到实处。